放射治疗虽然是一种局部治疗手段,但作为综合治疗中的一种重要手段,适应证很广。
它既可作为根治性治疗的主要手段,如鼻咽癌和浅表基底细胞癌,又可在晚期肿瘤的治疗中起到很好的姑息性治疗作用,如骨转移的局部止痛、肿瘤压迫(如上腔静脉压迫和脊髓压迫)的缓解、癌性溃疡的出血控制、溃疡的缩小甚至愈合、腔道梗阻的缓解(如食管、气管、结直肠等),起到抑制肿瘤生长、减轻痛苦、延长寿命、提高生活质量的作用。
肿瘤的组织来源、分化程度、大体分型、生长部位、瘤床含氧量、肿瘤的生物学特性及病人的健康指数决定了其对放疗的敏感度不同。
肿瘤细胞对放射固有的敏感
1.放射敏感类:淋巴瘤、精原细胞瘤、无性细胞瘤等。
2.中度敏感类:大部分上皮细胞肿瘤如鳞癌等。
3.放射抗拒类:来源于间质、软组织和骨的肿瘤,如纤维肉瘤、骨肉瘤等。
一般来说,对于放疗有效的大部分肿瘤患者,放射治疗禁忌证并不十分严格,严格放疗禁忌证主要如下:
患者已到肿瘤终末期,随时可能死亡或伴有严重基础疾病,放疗有可能加剧病情甚至导致生命危险;
患者肿瘤区曾经接受过首程放疗,照射区正常组织器官已不能耐受再程放疗损伤;
恶性肿瘤晚期呈恶病质;
心、肺、肾、肝重要脏器功能有严重损害者;
合并各种传染病,如活动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
严重的全身感染、败血症、脓毒血症未控制;
治疗前血红蛋白<60g/L,白细胞<3.0×10/L,血小板<50×10L,没有得到纠正者;
放射中度敏感的肿瘤已有广泛转移或经足量放疗后近期内复发者;
已有严重放射损伤部位的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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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涉及医疗内容为普遍适用性建议,仅供学习和参考,最终意见以临床医师诊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