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洛替尼单药用于非小细胞肺癌的推荐剂量为 150 mg/日,至少在饭前 1 小时或饭后 2 小时服用。
持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反应。
1.患者出现新的急性发作或进行性的肺部症状,如呼吸困难、咳嗽和发热,应暂停厄洛替尼治疗进行诊断评估。
如果确诊是 ILD (间质性肺病) ,则应停用厄洛替尼,并给予适当的治疗。
2.肝功能衰竭或胃肠穿孔的患者应停止使用厄洛替尼。
3.脱水且有肾衰竭风险的患者、患严重大疱、水泡或剥脱性皮肤病的患者、患急性/正在加重眼疾的患者,应中断或停止使用厄洛替尼。
4.腹泻通常可用洛哌丁胺控制。严重腹泻洛哌丁胺无效或出现脱水的患者需要剂量减量和暂时停止治疗。
5.严重皮肤反应的患者也需要剂量减量和暂时停止治疗。
如果必须减量,厄洛替尼应该每次减少 50 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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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涉及医疗内容为普遍适用性建议,仅供学习和参考,最终意见以临床医师诊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