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小细胞肺癌
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 2 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
对于存在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或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 阳性的患者,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接受相应的标准靶向药物治疗后进展、且至少接受过 2 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
软组织肉瘤
本品单药适用于腺泡状软组织肉瘤、透明细胞肉瘤以及既往至少接受过含蒽环类化疗方案治疗后进展或复发的其他晚期软组织肉瘤患者的治疗。
小细胞肺癌
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 2 种化疗方案治疗后进展或复发的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
该适应症是基于一项包括 119 例既往至少接受过 2 种化疗方案治疗后进展或复发的小细胞肺癌患者的II期临床试验的结果给予的有条件批准。
该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进行的确证性试验证实本品在该人群的临床获益。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应禁用,中央型肺鳞癌或具有大咯血风险的患者禁用,重度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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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涉及医疗内容为普遍适用性建议,仅供学习和参考,最终意见以临床医师诊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