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OG PS 0~2 及 SCLC 所致 ECOG PS 3~4 的患者应采取化疗为主的综合治疗。一线推荐 EP 方案或 EC方案、IP 方案、IC 方案化疗 4~6 个周期,非肿瘤所致的ECOG PS 3~4 患者给予最佳支持治疗。
如一线化疗达到 CR/PR 的患者可行胸部放疗。初始治疗有效后复查无脑转移的患者,应给予 PCI。
应在一线化疗的基础上择期对有症状的情况进行局部治疗,如伴上腔静脉综合征或阻塞性肺不张或脊髓压迫的患者可择期给予局部放疗;
伴骨转移的患者除择期的局部姑息外照射外,必要时还可对有骨折高危的部位进行局部骨科固定。初始治疗有效后复查无脑转移的患者,也应给予 PCI。
除一线全身化疗外,还推荐进行全脑放疗。初始治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的患者可行胸部放疗。
如果肿瘤体积较小(直径<4cm),或颅内寡转移,或为全脑放疗后复发的转移灶,瘤灶位置较深,患者一般情况差,无法耐受常规放疗或手术的患者可选用立体定向放射治疗。
一线化疗后复发或进展者推荐进入临床试验。
3~6 个月内复发或进展者推荐拓扑替康、伊立替康、吉西他滨、紫杉醇单药化疗或Nivolumab 单药/联合 Ipilimumab 免疫治疗。
6 个月后疾病复发者可选择初始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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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涉及医疗内容为普遍适用性建议,仅供学习和参考,最终意见以临床医师诊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