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用法用量
口服美法仑的吸收是易变的。为了确保达到可能的治疗水平,应谨慎增加剂量,直到出现骨髓抑制作用为止。
多发性骨髓瘤:
美法仑与强的松合用,可能比单用美法仑更有效。通常联合用药须间歇进行。延长连续用药的优越性还未得到证实。
典型的给药剂量是:每日每公斤体重0.15毫克,分次服用,连用4天,6周后重复下- -疗程。对于治疗有反应者延长治疗超过一年,未见病情改进。
卵巢腺癌:
典型的治疗方案是,按体重每日每公斤体重0.2mg,共5天,每4--8周或当外周血象恢复时给予下一疗程的治疗。也可使用美法仑静脉注射治疗。
晚期乳腺癌:
按体重每日每公斤体重0.15 mg或按体表面积每日6mg/m2,连用5日,每六周重复疗程,当出现骨髓毒性时应减低剂量。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诱导缓解期,每日6-10毫克,共5-7天,之后可每日2~4毫克,直至能满意地控制症状。
维持剂量可每周一次,一次2~6毫克,其间必须对患者仔细、谨慎地进行血象监测,根据血细胞计数结果,适当调整剂量。
肾功能不全患者:
依据目前建立的药动学数据,对中度至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口服美法仑,并非绝对推荐降低剂量,但起始剂量需谨慎地降低。
国外用法用量
重要提示
孤儿药物认证:用于视网膜母细胞瘤的治疗
孤儿药物认证:用于造血祖(干)细胞移植前的高剂量调理治疗
孤儿药物认证:治疗IIB-IV期黑色素瘤治疗
孤儿药物认证:用于胆管癌的治疗
尚未明确最佳剂量和用药时间
用于不能切除的卵巢恶性上皮肿瘤
姑息治疗0.2mg/kg口服,每日1次,共5天;依血液学耐受性每4-5周重复用药一次,常用起始剂量,6mg /d口服,用药2至3周,然后停药最长4周。
根据病情需要每周调整一次剂量,维持剂量,当白细胞计数和血小板计数开始上升时,予2 mg/d口服;药效反应可能发生在几个月后;停药过早可能会失去用药最大获益。
替代方案:
1)起始剂量,10mg /d口服,用药7-10天;维持剂量,当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开始.上升时给予2mg /d口服,根据病情需要调整剂量。
2)起始剂量,0.15mg/ kg /d口服,用药7天;维持剂量,当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开始升高时给予0.05 mg/ kg /d口服,根据病情需要调整剂量。
3)与强的松联用,起始剂量0.25 mg/ kg /d口服,用药4天或0.2 mg/ kg /d口服,用药5天,总剂量为1 mg/kg/疗程,每4-6周重复。
用药一次,当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开始,上升时用药;药效反应可能发生在几个月后;停药过早可能会失去用药最大获益。
尚未明确最佳剂量和用药时间
国外用法用量
重要提示
孤儿药物认证:用于视网膜母细胞瘤的治疗
孤儿药物认证:用于造血祖(干)细胞移植前的高剂量调理治疗
孤儿药物认证:治疗IIB-IV期黑色素瘤治疗
孤儿药物认证:用于胆管癌的治疗
常用剂量信息
儿童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明确。
美法仑需要持续使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能接受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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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涉及医疗内容为普遍适用性建议,仅供学习和参考,最终意见以临床医师诊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