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处理不良事件,比如恶心、呕吐、腹泻、贫血等,可考虑中断治疗或减量。
如果需要减量,推荐剂量减至 250 mg(1 片 150 mg 片剂,1 片 100 mg 片剂),每日服用 2 次(相当于每日总剂量为 500 mg)。
如果需要进一步减量,则推荐剂量减至 200 mg(2 片 100 mg 片剂),每日服用 2 次(相当于每日总剂量为 400 mg)。
肾功能损害
轻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 51-80 mL/min)的患者可使用本品,且无需调整剂量;
对于中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 31-50 mL/min)的患者,本品的推荐剂量为 200 mg(2 片 100 mg 片剂),每日 2 次(相当于每日总剂量为 400 mg);
尚无本品用于重度肾功能损害或终末期肾病患者(肌酐清除率 ≤ 30 mL/min)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数据,不推荐使用本品。
肝功能损害
轻度或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分级 A 或 B)患者可使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
尚无本品用于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分级 C)患者的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数据,不推荐使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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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涉及医疗内容为普遍适用性建议,仅供学习和参考,最终意见以临床医师诊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