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处理输液相关反应,包括过敏反应;
2.应密切监测患者,特别是在首次给药期间,建议体能状况低下或伴有心肺疾病的患者应特别注意;
3.诊断为间质性肺疾病,应立即停用西妥昔单抗并对患者进行适当的治疗;
4. 皮肤反应十分常见,发生时应中断或停止西妥昔单抗的治疗;
5. 在西妥昔单抗的治疗过程中,建议在开始治疗前以及治疗过程中周期性的监测血清电解质水平。也建议在适当情况下进行电解质的补充治疗;
6. 在使用西妥昔单抗前,应评估患者的心血管系统功能、体能状况及合并使用的心脏毒性药物(如 5-氟尿嘧啶);
7. 如果诊断为溃疡性角膜炎,应中断或停止西妥昔单抗治疗。如果诊断为角膜炎,应仔细考虑继续治疗的风险与收益;
8. 不用于 RAS 突变型或 RAS 肿瘤状态不详的结直肠癌患者的治疗;
9. 强烈建议对于孕妇或者任何未采取充分避孕措施的妇女仅在其可能获得的受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时再接受本品的价疗;建议哺乳期妇女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用药后的 2 个月内不要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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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涉及医疗内容为普遍适用性建议,仅供学习和参考,最终意见以临床医师诊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