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西妥昔单抗必须在有使用抗癌药物经验的医师指导下使用。在用药过程中及用药结束后 1 小时内,需密切监测患者的状况,并必须配备复苏设备。
首次滴注本品之前,患者必须接受抗组胺药物和皮质类固醇药物的治疗。建议在随后每次使用本品之前都对患者进行这种治疗。
本品每周给药一次。初始剂量为 400 mg/m2体表面积,其后每周的给药剂量为 250 mg/m2体表面积。
与本品联合使用的伊立替康的给药剂量,请参照伊立替康的使用说明书。通常情况下,伊立替康的给药剂量与患者上次用药时最后一个周期的使用剂量相同,但同时须参照伊立替康的使周说明书对其剂量进行必要的调整。伊立替康的使用必须在本品滴注结束 1 小时之后开始。
西妥昔单抗用多久可以停药?
建议本品的疗程持续至患者的病情进展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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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涉及医疗内容为普遍适用性建议,仅供学习和参考,最终意见以临床医师诊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