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舒尼替尼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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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舒尼替尼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如果确诊 SJS 或 TEN,就必须终止舒尼替尼。疑似 EM 的病例中,在皮肤症状消退后,部分患者可耐受再次开始的较低剂量的舒尼替尼治疗;


部分患者可接受舒尼替尼与皮质类固醇激素或抗组胺药的联合治疗。


2.当出现3级或4级药物相关的肝功能不良反应时应中断用药,若无法恢复应终止治疗。当患者在随后的肝功能化验中显示严重的肝功能检查异常,或出现其他的肝功能衰竭征状时,不可重新开始给药治疗。


3.此类患者接受本品治疗时,应仔细监测其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临床症状和体征,也应考虑进行基线和定期LVEF评估。


对于没有心脏危险因素的患者,应考虑进行基线射血分数的评估。


4.在治疗期间定期监测心电图和电解质(镁和钾)。与 CYP3A4 强抑制剂合并用药时,可能会增加舒尼替尼血浆药物浓度,应考虑降低本品的剂量


5.监测患者是否发生高血压,并根据需要进行标准的降压治疗。如果发生严重高血压,建议暂时停用本品,直至高血压得到控制。


6.恶心、腹泻、口腔炎、消化不良和呕吐是最常报告的治疗相关性胃肠道不良反应。针对需要治疗的胃肠道不良反应的支持性护理可包括止吐或止泻药。


7.所有患者在接受治疗时密切监测甲状腺功能不全的症状和体征,包含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功能亢进和甲状腺炎。


对有甲状腺功能不全症状和体征的患者应进行甲状腺功能的实验室监测,并相应给予标准治疗。


8.如果患者痫性发作或出现符合 RPLS 的体征/症状(如高血压、头痛、警觉下降、心理机能改变和视力丧失,包括皮质盲),应通过医疗管理控制病症,包括控制高血压。建议暂时停用舒尼替尼;在症状缓解后,可根据主治医生的判断继续治疗。


9.曾报告罕见的包括会阴在内的坏死性筋膜炎病例,部分为致死性。出现坏死性筋膜炎的患者应终止舒尼替尼治疗,并立即接受适当的治疗。


10.应在舒尼替尼治疗中和停药后,定期检查血糖水平。评估是否需要调整抗糖尿病药物的剂量,以降低低血糖风险。


11.建议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本品治疗期间及末次用药后4周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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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涉及医疗内容为普遍适用性建议,仅供学习和参考,最终意见以临床医师诊断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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