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将两瓶 (100 mg) 尼妥珠单抗注射液稀释到 250 mL 生理盐水中,静脉输液给药,给药过程应持续 60 分钟以上。在给药过程中及给药结束后 1 小时内,需密切监测患者的状况。
首次给药应在放射治疗的第一天,并在放射治疗开始前完成。之后每周给药 1 次,共 8 周,患者同时接受标准的放射治疗。
尼妥珠单抗需要持续使用直至疗程结束、疾病进展或出现不能接受毒性方可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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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涉及医疗内容为普遍适用性建议,仅供学习和参考,最终意见以临床医师诊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