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应由对恶性肿瘤患者有治疗经验的医师进行。
甲磺酸伊马替尼应在进餐时服用,并饮一大杯水,以使胃肠道紊乱的风险降到最小。
通常成人每日一次,每次 400 mg 或 600 mg,以及日服用量 800 mg 即 400 mg 剂量每天 2 次(在早上及晚上)。
儿童和青少年每日一次或分两次服用(早晨和晚上)。
不能吞咽胶囊的患者(包括儿童),可以将胶囊内药物分散于水或苹果汁中。建议怀孕期和哺乳期妇女在打开胶囊时,避免药物与皮肤或眼睛接触,或者吸入,接触打开的胶囊后应立即洗手。
只要患者持续受益,本品治疗应持续进行。
成人
对慢性期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的推荐剂量为 400 mg/日,急变期和加速期患者为 600 mg/日。
对于 WBC>50000/µl 的 CML 患者的一线治疗,治疗经验仅限于曾接受过羟基脲治疗的患者。该治疗开始可能需要加上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
没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且如果血象许可,在下列情况下剂量可考虑从 400 mg/日增加到 600 mg/日,或从 600 mg/日增加到 800 mg/日:任何时间出现了疾病进展、治疗至少 3 个月后未能获得满意的血液学反应,治疗 12 个月未获得任何细胞遗传学反应,已取得的血液学和/或细胞遗传学反应重新消失。
3 岁以上儿童及青少年
目前国内外儿童临床数据有限、需严密监测儿童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必要时及时调整剂量。
本品用于 3 岁以上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有效性信息主要来自国外临床研究数据。
依据成人的剂量,推荐日剂量为:慢性期加速期和急变期 340 mg/m2(总剂量不超过 600 mg/日)制订儿童患者的每日推荐剂量,计算所得剂量一般应上下调整至整百毫克,12 岁以下儿童的剂量一般应上下调整至整五十毫克。
尚无 3 岁以下儿童治疗的经验。
成人患者的推荐剂量为 600 mg/日。
儿童患者的推荐剂量为每日 340 mg/m2(总剂量不超过 600 mg/日)。
对不能切除和/或转移的恶性 GIST 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的推荐剂量为 400 mg/日。
在治疗后未能获得满意的反应,如果没有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剂量可考虑从 400 mg/日增加到 600 mg/日或 800 mg/日。
对于 GIST 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应持续治疗,除非病情进展。
对于 GIST 完全切除术后成人患者:辅助治疗的推荐剂量为 400 mg/日。
临床研究中伊马替尼用药时间为 3 年。建议治疗的持续时间至少为 36 个月。伊马替尼辅助治疗的最佳持续时间尚不清楚。
本品用于 HES/CEL 治疗推荐剂量主要依据国外研究报道剂量。
对于证明存在 FIP1L1-PDGFR-α融合激酶的 HES/CEL,推荐起始剂量为 100 mg/日。如果治疗后经适当检测证实未获得足够缓解,且无不良反应发生,可以考虑将 100 mg/日剂量增至 400 mg/日。
本品用于 ASM 治疗推荐剂量主要依据国外研究报道剂量。
无 D816Vc-Kit 突变的 ASM 成人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推荐剂量是 400 mg/日。
如果 ASM 患者的 c-Kit 突变情况未知或无法测得,当使用其它疗法不能获得满意缓解时,应考虑给予甲磺酸伊马替尼 400 mg/日进行治疗。
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一种与 FIP1L1-PDGFR-α融合激酶有关的克隆性血液系统疾病)的 ASM 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推荐起始剂量为 100 mg/日。
如果治疗后经适当检测证实未获得足够缓解,且无不良反应发生,可以考虑将 100 mg 剂量增至 400 mg。
本品用于 MDS/MPD 治疗推荐剂量主要依据国外研究报道剂量。
成人高嗜酸性粒细胞综合征和 PDGFR-α或-β基因重排的非典型 MDS/MPD 患者推荐的甲磺酸伊马替尼用药剂量为 400 mg/日。
本品用于 DFSP 治疗推荐剂量主要依据国外研究报道剂量。
成人 DFSP 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的推荐剂量是 400 mg/日。需要时剂量可升至每日 800 mg。
伊马替尼需要持续使用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能接受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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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涉及医疗内容为普遍适用性建议,仅供学习和参考,最终意见以临床医师诊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