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每次滴注利妥昔单抗前应预先使用解热镇痛药(例如扑热息痛)和抗组胺药(例如苯海拉明)。还应该预先使用糖皮质激素,尤其如果所使用的治疗方案不包括皮质激素。
初始治疗:作为成年病人的单一治疗药,推荐剂量为 375 mg/m2BSA(体表面积),静脉给入,每周一次,22 天的疗程内共给药 4 次。
本品联合化疗用于初治滤泡性淋巴瘤患者的推荐剂量为:每疗程 375 mg/m2体表面积,使用 8 个疗程。每次先静脉输注化疗方案中的糖皮质激素,然后在每疗程的第 1 天给药。
复发后的再治疗:首次治疗后复发的患者,再治疗的剂量是 375 mg/m2BSA,静脉滴注 4 周,每周一次。
每次滴注利妥昔单抗前应预先使用解热镇痛药(例如扑热息痛)和抗组胺药(例如苯海拉明)。
还应该预先使用糖皮质激素,尤其如果所使用的治疗方案不包括皮质激素。利妥昔单抗应与 CHOP 化疗联合使用。推荐剂量为 375 mg/m2BSA,每个化疗周期的第一天使用。化疗的其它组分应在利妥昔单抗应用后使用。
初次滴注:推荐起始滴注速度为 50 mg/h;最初 60 分钟过后,可每 30 分钟增加 50 mg/h,直至最大速度 400 mg/h。
以后的滴注:利妥昔单抗滴注的开始速度可为 100 mg/h,每 30 分钟增加 100 mg/h,直至最大速度 400 mg/h。
不推荐利妥昔单抗减量使用。利妥昔单抗与标准化疗合用时,标准化疗药剂量可以减少。
利妥昔单抗需要持续使用直至疗程结束或出现不能接受毒性方可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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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涉及医疗内容为普遍适用性建议,仅供学习和参考,最终意见以临床医师诊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