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 3 级或 4 级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时,或发生经判定与来那度胺相关的其它 3 级或 4 级毒性时推荐的调整剂量总结如下。
表 3:来那度胺剂量下调步骤(每日给药方案)
以下来那度胺的剂量调整方案曾在 MM-021 试验中采用,当患者出现下述某种 3 或 4 级的毒性时,则可据此调整来那度胺的剂量。
如果本品剂量是因血液学毒性而下调,治疗医生则可根据其对骨髓功能恢复的判断将剂量回调至高一级的剂量水平(最高可至起始剂量)。
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其它 3/4 级毒性反应
如果发生了与本品相关的 3/4 级毒性反应,则需暂停治疗,待医生判断其毒性反应缓解至 ≤ 2 级时,再按低一级的剂量水平重新开始治疗。
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30 mL/min 且不需要透析)的剂量调整
对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30 mL/min)的推荐起始剂量为每 28 天周期的第 1~21 天中隔日服用来那度胺 15 mg。
如果出现上述 3/4 级毒性反应,则根据以下步骤下调来那度胺的剂量:
表 4:针对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来那度胺剂量下调步骤(隔日给药方案)(肌酐清除率 < 30 mL/min 且不需要透析)。
114联合国药集团提供肿瘤靶向药海外直购服务,帮您低价购买海外新药及仿制药。
如有需要,请识别下方二维码添加「肿瘤咨询顾问」进行咨询。
114抗癌指南导航·点击下方文字阅读更多
温馨提示:本文涉及医疗内容为普遍适用性建议,仅供学习和参考,最终意见以临床医师诊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