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C <500 / mcL或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即发热≤38.5°C且ANC <1,000 / mcL):如果ANC恢复至≥500/ mcL,中断治疗并每周遵循CBC,可恢复3 mg /天;
对于每次随后的下降<500 / mcL:中断治疗,要开始新的周期,中性粒细胞计数必须≥500/ mcL,如果ANC恢复到≥500/ mcL,可以恢复比先前剂量少1 mg。
如果剂量减少至1 mg后继续发生毒性,则停止治疗。
血小板<25,000 / mcL:中断治疗并每周遵循CBC,如果血小板恢复至≥50,000/ mcL,可恢复3 mg /天;
对于每次随后的下降<25,000 / mcL:中断治疗,要开始新的周期,血小板计数必须≥50,000/ mcL,如果血小板恢复到≥50,000/ mcL,可以恢复比先前剂量少1 mg。
如果剂量减少至1 mg后继续发生毒性,则停止治疗。
如果血清肌酐> 3 mg / dL,请避免使用;如果血清胆红素> 2 mg / dL且AST / ALT> 3x ULN,请避免使用。
永久停止:血管性水肿,皮肤去角质,大疱或任何其他严重的皮肤病反应
对于其他3级或4级毒性,当医生酌情决定毒性已解决至小于或等于2级时,保持治疗并重新开始治疗,比之前的剂量减少1 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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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涉及医疗内容为普遍适用性建议,仅供学习和参考,最终意见以临床医师诊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