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卡比替尼的开始治疗前确证在肿瘤标本中存在BRAF V600E或V600K突变;
2.卡比替尼的推荐剂量是在28天/疗程的第1-21天每天1次60 mg(3片,20mg/片)口服给药给药,直至疾病进展或不耐受;
3.可与食物同时服用或不与食物同时服用;
4.当丢失一剂量或因为呕吐丢失一剂量,则再当天无需服用额外剂量,下一剂量照常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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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涉及医疗内容为普遍适用性建议,仅供学习和参考,最终意见以临床医师诊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