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乳腺癌的主要治疗目的不是治愈患者,而是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延长患者生存时间。
治疗手段以化疗和内分泌治疗为主,必要时考虑手术或放射治疗等其他治疗方式。
根据原发肿瘤特点、既往治疗、无病生存期、转移部位、进展速度、患者状态等多方面因素,因时制宜、因人制宜,选择合适的综合治疗手段,个体化用药。
有转移或复发表现的乳腺癌患者的分期评估检查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胸部X线或CT、腹部超声、骨显像等。
对疼痛或骨显像异常患者行骨的放射学检查,还可考虑腹部诊断性CT或MRI、头颅CT或MRI。
通常不建议使用PET-CT对患者进行评估,在其他检查结果不确定或可疑时PET-CT是可选择的。
肿瘤转移灶或第一复发灶的活检应作为晚期乳腺癌患者病情评估的一部分,同时检测ER、PR、HER2、Ki-67等分子标志物,以制订针对性治疗方案。
1)年龄小于35岁。
2)疾病进展迅速,需要迅速缓解症状。
3)ER/PR 阴性或低表达。
4)无病生存期较短(<2年)。
5)广泛或有症状的内脏转移。
6)ER/PR阳性内分泌治疗失败者。
晚期乳腺癌常用的化疗药物包括蒽环类、紫杉类、长春瑞滨、卡培他滨、吉西他滨、铂类等。
应根据疾病的范围、肿瘤的分子特征、既往治疗及患者的特点来制订个体化的化疗方案。
制订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患者的意愿,疾病的不可治愈性,平衡生活质量和生存期。在疾病发展的不同阶段合理选择单药或联合化疗。
单药化疗
对肿瘤发展相对较慢,肿瘤负荷不大,无明显症状,特别是老年耐受性较差的患者优选单药化疗。
常用的单药包括:紫杉醇、多西他赛、白蛋白结合型紫杉醇、卡培他滨、长春瑞滨、吉西他滨、多柔比星脂质体等;依托泊苷胶囊、环磷酰胺片等口服方便,可以作为后线治疗的选择。
联合化疗
适合病情进展较快,肿瘤负荷较大或症状明显的患者。联合化疗方案的选择应参考既往辅助化疗用药,化疗结束时间,目前患者的身体和经济条件等因素综合考量。
a. 对既往未用过化疗者,首先考虑蒽环联合紫杉类药物。
蒽环类治疗失败或达累积剂量者,优先选择紫杉类为基础的药物。辅助治疗用过紫杉类,距离复发时间大于1年者,可以再次使用,优选未用过的药物。
紫杉类联合吉西他滨或卡培他滨是一线治疗最常用的方案。既往使用过蒽环及紫杉类治疗失败者,可考虑含卡培他滨、长春瑞滨或吉西他滨等的联合方案。
b. 一线化疗进展后,可以根据患者的耐受性,病变范围,既往治疗的疗效和毒性个体化的选择没有交叉耐药的单药或联合方案。
对既往治疗有效,疾病控制时间较长的药物,后线治疗仍然可以再次应用。
c. 对多程化疗失败的患者无标准治疗,鼓励患者参加新药临床试验或对症支持治疗。
d. 对HER2阳性患者,化疗同时应联合抗HER2靶向药物,如曲妥珠单抗,拉帕替尼等。
维持化疗
对完成了4~6周期化疗,治疗有效、耐受性较好的患者,可以持续治疗至病情进展或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
维持治疗可以是原有效方案,也可以是其中的一个药物。维持治疗中应该加强患者管理,定期评估疗效和不良反应。
对不能耐受维持化疗的患者,也可以停药休息,定期监测病情变化,疾病再次进展后重新治疗。ER阳性的患者也可以改用内分泌药物作为维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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