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在开展“一项评价ICP-192治疗特定FGFR基因异常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多中心、单臂、开放性II期临床试验”,这项研究已经通过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进行临床试验,药物临床批件2018L02780,并获得组长单位北京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批准,计划在全国约30家医院开展,现在招募符合条件并且愿意参加研究的患者。
ICP-192为口服片剂,是一种泛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FGFR)抑制剂,尚未上市。该项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在FGFR2或3基因异常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患者中,评价ICP-192的安全性、疗效和药物代谢。
1.年龄≥18周岁;
2.经组织病理学证实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
3.既往至少一线全身化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或化疗不耐受的受试者。新辅助化疗或辅助化疗在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复发或进展的受试者,是可以接受的。或不适合含顺铂方案治疗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受试者。
如果您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研究,请您与本研究的负责医生联系,医生会详细向您介绍本研究,如果您仍然同意参加,医生将再对您进行评估以确认是否符合研究要求。
安徽省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北京市 | 北京协和医院 |
北京市 | 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南院区(原307医院) |
北京市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
北京市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
北京市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
福建省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
甘肃省 |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
广东省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湖北省 | 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
湖北省 | 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同济医院 |
湖南省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湖南省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江苏省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吉林省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辽宁省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辽宁省 | 辽宁省肿瘤医院 |
山东省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
上海市 | 上海瑞金医院 |
山西省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
陕西省 | 西京医院 |
陕西省 |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四川省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四川省 | 四川省肿瘤医院 |
天津市 |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 |
天津市 |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
浙江省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浙江省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重庆市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如果您对上述招募项目感兴趣或想了解更多信息,可识别下方二维码添加【114 肿瘤咨询顾问】咨询详情。↓↓↓
114抗癌指南导航·点击下方文字阅读更多
温馨提示:本文涉及医疗内容为普遍适用性建议,仅供学习和参考,最终意见以临床医师诊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