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在使用本品治疗前,必须获得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证实的ALK阳性评估结果方可使用本品治疗。
1.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225mg,每天在同一时间口服给药,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如果观察到临床获益,应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2.如果漏服本品1次,且距下次服药时间间隔12小时以上时,患者应补服漏服的剂量。
3.若治疗期间发生呕吐,患者不应服用额外剂量,但应继续服用下次计划剂量。
如果患者出现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CTCAE,第4.03版)规定的严重程度为3级或4级的不良事件,需调整剂量。本品的起始剂量为225mg每日一次,首次减量至200mg每日一次;第二次减量至150mg每日一次。
特殊人群:无需因患者年龄、体重、性别和吸烟状态进行剂量调整。
肝功能损害: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中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中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建议在医师指导下谨慎使用本品。
肾功能损害:轻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中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中重度或终末期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建议在医师指导下谨慎使用本品。
114联合国药集团提供肿瘤靶向药海外直购服务,帮您低价购买海外新药及仿制药。
如有需要,请识别下方二维码添加「肿瘤咨询顾问」进行咨询。
114抗癌指南导航·点击下方文字阅读更多
温馨提示:本文涉及医疗内容为普遍适用性建议,仅供学习和参考,最终意见以临床医师诊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