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
通常情况下,建议首先暂停治疗(但暂停治疗应不超过28天),至不良反应缓解,然后在相同剂量下重新开始治疗。如果再次发生不良反应,建议下调剂量。
如果28天给药暂停后不良反应仍持续,建议停用则乐。如果暂停给药和下调剂量无法控制不良反应,建议停药。
基于不良反应进行剂量下调。建议剂量下调首先从每天3粒胶囊(300mg)减少至每天2粒胶囊(200mg)。
如果需要进一步下调剂量,可第二次下调剂量,从每天2粒胶囊(200mg)减少至每天1粒胶囊(100mg)。
低体重患者
NOVA研究中,约25%的患者体重低于58kg,并且约有25%的患者体重大于77kg。低体重患者(78%)中3或4级药物相关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大于高体重患者(53%)。
仅有13%的低体重患者在第3个疗程(28天为1个疗程)之后仍保持300mg剂量。对于体重低于58kg的患者,可考虑200mg的起始剂量。
特殊人群用药
肝功能损害
对于轻度或中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目前尚无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数据,这些患者应慎用(参见[药代动力学])。
肾功能损害
对于轻度或中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目前尚无接受血液透析治疗的重度肾功能损害或终晚期肾病患者的数据,这些患者应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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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涉及医疗内容为普遍适用性建议,仅供学习和参考,最终意见以临床医师诊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