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放射治疗的原则有:
(1)CNLC Ia、部分 Ib 期肝癌病人,如无手术切除或局部消融治疗适应证或不愿接受有创治疗,也可考虑采用肝癌立体定向放疗作为替代治疗手段。
(2)CNLC IIa, IIb、IIIa 期肝癌病人,TACE 联合外放疗,可改善局部控制率、延长生存,可适当采用。
(3)CNLC IIIb 期肝癌病人部分寡转移灶者,可行 SBRT 放疗,延长生存;外放疗也可减轻淋巴结、肺、骨、脑或肾上腺转移所致疼痛、梗阻或出血等症状。
(4)部分肿瘤放疗后缩小或降期可获得手术切除机会;外放疗也可用于肝癌肝移植术前桥接治疗或窄切缘切除术后辅助治疗。
(5)肝肿瘤照射剂量:立体定向放疗一般推荐≥30~60Gy/3~6 次,常规分割放疗一般为 50~75Gy,照射剂量与病人生存密切相关。
(6)正常组织的耐受剂量必须考虑:放疗分割方式、肝功能 Child-Pugh 分级、正常肝(肝脏-肿瘤)体积、胃肠道瘀血和凝血功能状况等。
(7)图像引导放疗优于三维适形放疗或调强放疗技术,立体定向放疗必须在图像引导放疗下进行。
(8)放射性粒子植入是局部治疗肝癌的一种方法,氯化锶可用于靶向治疗肝癌骨转移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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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涉及医疗内容为普遍适用性建议,仅供学习和参考,最终意见以临床医师诊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