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治疗是食管癌综合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放射治疗主要用于不能接受手术治疗的食管癌患者,如高龄、上段食管癌、已发生局部侵犯的中下段食管癌等。
我国70%的食管癌患者就诊时已属于中晚期,失去根治性手术切除的机会,而我国食管癌病理95%以上为鳞癌,对放射性相对敏感。
食管癌的放射治疗包括术前、术后、根治性放疗等。
1.术前放疗可以增加手术切除率,提高远期生存,食管癌经术前放疗后,术后5年生存率可由33%提高到47%。
2.术中切除不完全的残留癌组织可进行术后放疗,进一步清除。
3.对于颈段或胸上段食管癌、有手术禁忌症但可以耐受放疗的患者,首选根治性放疗。对于中晚期患者,术前同步放化疗联合手术或根治性同步放化疗是重要的治疗原则。
4.对晚期患者,即使已有左锁骨上淋巴结转移者也应尽量作姑息治疗,但已穿孔或有腹腔淋巴结、肝、肺或骨的广泛转移时,则不宜再作放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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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涉及医疗内容为普遍适用性建议,仅供学习和参考,最终意见以临床医师诊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