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肝癌是指已经出现肝外远处转移的肝癌,其治疗目的仍然是力争有效地祛除或杀灭肝内和转移的局部肿瘤,控制肿瘤细胞的生长和转移,以延长病人生存期,提高存活质量。
对于晚期肝癌病人,联合治疗策略应该在有效地祛除或局部杀灭肝内和转移肿瘤细胞的同时,联合有效的全身性药物治疗。
目前,在临床应用较多或经循证医学证实的联合治疗方法有:姑息性切除后联合靶向治疗、TACE 联合靶向和特殊位置病灶的放射治疗等。
由于我国大多数肝细胞癌伴有乙型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使肝癌病人均合并不同程度的肝硬化。
肝炎肝硬化的存在和发展,制约了对肝癌病人的抗肿瘤治疗,同时亦是肝癌病人主要的致死原因之一。
因此,在肝癌治疗的整个过程中,特别强调保护肝脏功能,同时进行必要的抗病毒、抗 炎 和 护 肝 治 疗 。
对 于 Child-Pugh C 级 和 部 分 B 级 (Child-Pugh评分8~9分)病人,肝功能衰竭是其最主要的死亡原因,不推荐进行任何有损害肝功能的抗癌治疗,可进行抗病毒、抗炎和护肝治疗,对于尚属肿瘤早期的,符合肝移植标准的,应推荐行肝移植。
诊疗流程可参照下图:
114抗癌指南导航·点击下方文字阅读更多
温馨提示:本文涉及医疗内容为普遍适用性建议,仅供学习和参考,最终意见以临床医师诊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