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局部消融治疗适用于 CNLC Ia 期及部分 Ib 期肝癌(即单个肿瘤、直径≤5cm;或 2~3 个肿瘤、最大直径≤3cm);无血管、胆管和邻近器官侵犯以及远处转移,肝功能分级 Child-Pugh A 级或 B 级者,可获得根治性的治疗效果。
对于不能手术切除的直径 3~7cm 的单发肿瘤或多发肿瘤,可联合TACE。不推荐消融根治性治疗的病人,给予术后索拉非尼辅助治疗。
2.对于能够手术切除的早期肝癌病人,RFA 的无瘤生存率和总生存率类似或稍低于手术切除,但并发症发生率、住院时间低于手术切除。
对于单个直径≤2cm 肝癌,RFA 的疗效类似或优于手术切除,特别是位于中央型的肝癌。
对于不能手术切除的早期肝癌病人,RFA 可获得根治性的疗效,应推荐其作为一线治疗。
3.MWA 是常用的热消融方法,在局部疗效、并发症发生率以及远期生存方面与 RFA 相比都无显著差异。
MWA 和 RFA 这两种消融方式的选择可根据肿瘤的大小、位置决定。
4.PEI 适用于直径≤3cm 肝癌的治疗,局部复发率高于 RFA,但 PEI 对直径≤2cm 的肝癌消融效果确切,远期疗效类似于 RFA。
PEI 的优点是安全,特别适用于癌灶贴近肝门、胆囊及胃肠道组织等高危部位,而对这些部位肿瘤采取热消融治疗(RFA 和 MWA)可能容易造成邻近器官损伤。
5.消融治疗后约 1 个月,复查动态增强 CT 或 MRI,或者超声造影,以评价消融效果。
6.对于直径≤5cm 的肝癌治疗选择:数项前瞻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和系统回顾性分析显示,手术切除宜首选。
在临床实践中,应该根据病人的一般状况和肝功能,肿瘤的大小、数目、位置决定,并结合从事消融治疗医师的技术和经验,全面考虑后选择合适的初始治疗手段。
通常认为,如果病人能够耐受肝切除术,以及肝癌位置表浅或位于肝脏边缘或不适合消融高危部位的肝癌,应首选手术切除。
局部消融可作为手术切除之外的另一种治疗选择。对于不能手术切除、2~3 个癌灶位于不同区域、或者位居肝脏深部或中央型的肝癌,局部消融可以达到手术切除疗效,获得微创下根治性消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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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涉及医疗内容为普遍适用性建议,仅供学习和参考,最终意见以临床医师诊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