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替利珠单抗应在专业医生指导下静脉输注给药。不得以静脉推注或快速静脉输注的方式给药。
不得与其他药物使用同一输液管给药。阿替利珠单抗首次静脉输注时间需至少持续 60 分钟。
如果首次输注患者的耐受性良好,则随后的输注时间可适当缩短,但至少持续30分钟 。
阿替利珠单抗与其他药品联合用药时,也应同时参考联用药品的完整处方信息。如在同一天给药,阿替利珠单抗应在其联用药品之前先行给药。
在诱导期,第 1 天静脉输注阿替利珠单抗,推荐剂量为 1200 mg,继之以静脉输注卡铂,之后是依托泊苷。第 2 天和第 3 天静脉输注依托泊苷。
该方案每 3 周给药一次,共 4个治疗周期。诱导期之后是无化疗的维持期,在此期间每 3 周静脉输注一次 1200 mg 阿替利珠单抗。
如果在预定日期漏用了阿替利珠单抗,应尽快给药。并应调整给药计划,使 2 次给药之间间隔3 周。不建议减少阿替利珠单抗的剂量。
患者可接受本品治疗直至临床获益消失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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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涉及医疗内容为普遍适用性建议,仅供学习和参考,最终意见以临床医师诊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