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辅助紫杉烷和曲妥珠单抗治疗后残留侵袭性疾病的HER2阳性早期乳腺癌(EBC)患者的辅助治疗的单一药物
3.6 mg / kg IV q3Weeks
不要以> 3.6 mg / kg的剂量给药
除非有疾病复发或不可接受的毒性,否则继续治疗共14个周期
治疗之前接受过曲妥珠单抗和紫杉类化疗失败的HER2阳性转移性乳腺癌患者。患者应有以下任一情况:既往接受对转移性癌症治疗,或完成辅助治疗期间或6个月内发生疾病复发。
3.6 mg / kg IV q3Weeks
不要以> 3.6 mg / kg的剂量给药
继续直至疾病复发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治疗HER2过表达非小细胞肺癌
推荐剂量为3.6mg/kg,21天一个周期
直到疾病进展或者不良反应不能耐受。
1. T-DM1只能作为静脉输液用药,禁止静脉推注或口服,禁止使用葡萄糖溶液稀释。
2. T-DM1的推荐剂量是3.6mg/kg,静脉输注,每3周1次,禁止用量超过3.6mg/kg。
3. 禁止T-DM1与曲妥珠单抗相互代替使用。
4. 调降T-DM1之后不应该再调升剂量。开始剂量为3.6mg/kg,第一次调降剂量为3mg/kg,第二次调降2.4mg/kg,需要进一步调降剂量时则需停止用药。
5. 如果计划的剂量被延迟或错过,请尽快给药; 不要等到下一个计划周期。
6. 调整给药方案以维持剂量间隔3周。
7. 在最近的输注中以患者耐受的剂量和速率给予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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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本文涉及医疗内容为普遍适用性建议,仅供学习和参考,最终意见以临床医师诊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