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ALK重排或ROS1重排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受试者服用XZP-3621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及剂量限制性毒性(DLT),为II期临床研究剂量(RP2D)选择提供指导。次要目的:初步评价ALK重排或ROS1重排的晚期NSCLC受试者使用XZP-3621的疗效;确定XZP-3621在ALK重排或ROS1重排的晚期NSCLC受试者体内单次和多次用药后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年龄18-75岁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包括18及75岁);
IV期NSCLC或不能进行根治性放射治疗的IIIB期NSCLC(国际肺癌研究协会第八版肺癌分期)。剂量递增部分:ALK重排或ROS1重排阳性即可,检测标本不限,检查方法不限。既往ALK抑制剂治疗失败、ALK抑制剂治疗后进展或无经济能力使用ALK抑制剂治疗的受试者,无论既往是否接受过其它抗肿瘤治疗;剂量扩展部分:经国家批准的Ventana免疫组化或FISH或RT-PCR检测证实ALK重排或者ROS1重排。对既往接受过的抗肿瘤治疗的线数、种类不限;检测时间、检测单位/试剂盒和检测标本不限;既往治疗不限,无论既往是否接受过其他抗肿瘤治疗;
剂量递增部分:体力状况计分(ECOG评分,附件1)为0-1;剂量扩展部分:体力状况计分(ECOG评分,附件1)为0-2;
剂量扩展部分:受试者必须具有至少一处符合RECISTv1.1(附件2)定义的可测量的病灶,该病灶之前未经放射治疗或放疗后出现明显的疾病进展;
既往抗癌治疗所有急性毒性反应或外科手术的并发症/后遗症缓解至基线或≤1级(CTCAEv5.0,脱发或研究者认为对受试者无安全风险的其他毒性除外);
在XZP-3621首次给药前已经停止所有既往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放疗和免疫治疗等)至少4周(其中亚硝基脲类或丝裂霉素停止治疗应≥6周,口服的小分子靶向治疗药物及中药(包括汤药或者中成药)至少停药2周);允许在研究入组前一周完成以缓解局部症状为目的的姑息性放疗(非靶病灶照射、非靶病灶的局部给药);
经研究者判定,受试者的预期生存期≥12周;
入组时,受试者在基线检查时的器官功能良好,且实验室检查数据符合下列标准:a.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血红蛋白≥90g/L;b.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1.5倍标准值上限(ULN);ALT和AST≤3倍ULN,肝转移受试者ALT和AST≤5倍ULN;c.肾功能:CrCl≥50mL/min/1.73m2(≥0.835mL/s,按照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附件4);d.血清淀粉酶(AMS)≤ULN(如果血淀粉酶升高,在1-2倍ULN之间,但是没有其它任何胰腺疾病的征象与临床证据,可以入组);e.糖化血红蛋白≤7.0%;
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用药90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例如双重屏障式避孕方法,避孕套,口服或注射避孕药物,宫内节育器等;
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北京市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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