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研究是使用注射用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治疗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线化疗失败的复发或转移性胸腺癌患者的一项II期研究。
1.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2.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2分;
3.组织学确诊的胸腺癌(WHO分类 2015版);
4.至少接受过一线或以上系统性化疗失败;治疗失败的定义:接受一线系统化疗治疗期间或治疗后疾病进展或毒副作用不可耐受,必须有影像学证据或临床证据证明疾病进展。对于新辅助/辅助治疗(化疗或放化疗),如果在治疗期间或停止治疗后6个月内发生疾病进展,应将其算作一线治疗失败;
5.体重≥4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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